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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—強暴是社會性的謀殺

by Vernier

「他硬塞進來,而我說對不起。」這個意念最讓我翻來覆去無法成眠。

強暴是社會性的謀殺,是書中書評引用美國人類學家文章標題。非常一針見血又鏗鏘有力。

知道這本書已經很久,也想看了很久,但去年我心靈還不夠強壯,不管是書寫或閱讀,都還沒有力氣,都得小心翼翼,對待自己得彷彿像對待初生嬰兒般呵護,於是我不敢借閱這本書,直到今年慢慢可以閱讀寫字了,一點一滴的累積了微弱的力量,才終於鼓起勇氣翻開。先說結論,果然好虐、好讓人難過,共感讓我做了好幾天各式各樣的噩夢,夜不成眠。

書名如此夢幻,書寫的卻是充滿絕望的故事,書中主角房思琪在被傷害後,尋找任何合理化的意義,存活的憑依,卻遍尋不著,以故事的情節與推進來看,誘姦是好聽的形容詞,在我看來,根本就是強暴行為。國中的少女,就算喜歡也是夢幻的,愛情是一種形而上的存在,她哪裡曾想過,有一天不由自主的被強迫性侵,可能會發生在自己身上,有一天崇拜喜歡的老師,會讓她的世界只剩小公館跟廉價旅館兩點一線。

這毀滅是群體造成的,沒有人告訴她,她不需要說對不起。甚至,就是集體潛意識,傳統的這些束縛,讓她不自覺的道了歉。傳統美德要我們發生問題時首先自省,先找找自己是否有錯處,卻原來,美麗也可以是一種罪,書裡李老師理所當然地說著,因為妳太美了,讓我忍不住愛上妳。於是,即使我們甚麼作為都沒有,都是錯誤。這個社會用多嚴苛的標準對待女性啊!美麗可以是錯誤,醜陋更是!故事裡頭怡婷最後去找老師,想要承受跟思琪一樣的苦,卻因為她的長相被老師狠狠拒絕,我們為何容許其他人可以肆無忌憚地批評別人的外貌與身材。

看完這本書,我連結到久遠前的一個負向記憶。當時參加活動,一位當天才認識的年長異性,不斷靠近、搭肩拍腿,不斷想縮短我與他之間的身體距離,我左閃右躲,那天回家後,心情非常不舒服,而其中的一個情緒,竟然是自責。我竟開始檢視自己當天的穿著,好險,非常保守。但是,我有做錯甚麼嗎?就算我穿得清涼,也不該是我的問題。沒有當場甩他一巴掌,就是我對他有意思嗎?傳統的溫良恭儉讓,要我們尊敬長輩,所以不想撕破臉,想維持著表面的和平,就可以讓長輩倚老賣老為所欲為?

更生氣的是,後來不得不告知介紹我們認識的大姊,她竟然說,她那天也一直看著我!然後說這位大哥之前也會對她動手動腳,但她竟說,大哥愛面子,要我不要張揚。我越想越憤怒,為何女人為難女人,她那天看著我,沒有發覺我的尷尬嗎?還是她自以為是的認為我對年長異性有意思?!一個理應保護我的大姊角色,沒有當場出面阻止,在我告知之後還要我若無其事?!我當時想要淡出這個群體,但是,我沒有做錯事,為什麼是我要逃離?!

思琪合理化這件事的方式,是告訴自己老師愛她,她也愛老師,這是兩情相悅的事,妳愛的人對妳做甚麼都可以。但是她在這件事當中,一直是感到痛苦的,所以她晚上睡不著覺,一直做惡夢,夢見自己不斷被插入,而老師的庸俗,讓她也只能定義自己是庸俗的。

如果老師真的愛思琪,也許不會導致書裡最後的結局,老師滿口說著愛的謊言,反正說假話不會少一塊肉,他樂得將自己當作情聖,她也就不斷的說服自己老師是愛她的。偏偏,老師對她只是如同其他用完即扔的過客,當有更年輕的小蘿莉出現,就隨意找個藉口甩開她們。

看完之後,我心痛、憤怒、不捨,作者的文字很美,字句的重量卻如刀割般寫出醜陋的人性。她用血淚刻劃而成的文字,是否可以喚起社會中許多沒有自覺的人們?要到哪一天,社會終於不再共同完成這些暴力,而房思琪們才有力氣,才會發現,我們,其實不用說對不起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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